罗田一专职司机因“隔夜酒”获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胡楠、隔夜酒张扬)“我只超了9毫克,罗田也要判刑?专职”“我睡了一夜,感觉清醒得很!司机”6月15日,因获笔者从湖北省罗田县检察院获悉,隔夜酒该院近期办理的罗田一起专职司机“隔夜酒”醉驾案已由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仅超醉驾入刑标准9毫克,却因醉驾路段为高速公路,专职被依法判处危险驾驶罪。司机
5月27日,因获罗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典型的隔夜酒专职司机“隔夜酒”醉驾案件。被告人李某系专职司机,罗田前一晚饮用白酒后在家休息过夜,专职次日清晨自觉状态良好,司机自持驾驶经验渊博,因获便驾驶小型客车准备驶入高速公路。不料,高速执勤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异常,现场酒精筛查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酒驾驶。
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9mg/100ml,仅超出80mg/100ml的醉驾入刑标准9毫克,达醉驾标准。到案后,李某反复辩解:自己经过整夜休息,身体没有任何醉酒反应,且自己是专职司机,驾驶技术娴熟,本次驾驶过程规范平稳,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不应被追责。
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案情后确认,李某无反驳执法、超速闯红灯、多次酒驾等从重处罚情节,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但本案有一个核心情节不容忽视:李某醉驾的路段是高速公路,且其身为专职司机,理应比平常驾驶人更熟知交通法规、更严守安全底线,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违法认知过错更为明显。
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集、容错率极低。醉酒驾驶一旦出现操作失误,极易引发连环重大交通事故,社会危险性远超平常道路行驶,属于危险驾驶罪的重点规制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直接排除“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追责”的适用空间。
综合考虑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悔罪态度良好等从宽情节,检察机关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提出了精准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全部量刑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相关文章
连锁机构闭店前搞促销 应进行刑事打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这不是灰色地带,而是黑色地带。如果明知道经营风险出现资金链断裂,再进行诱导消费搞一轮促销,短期内卷钱跑路,这具有比较典型的诈骗特征,2026-10-08
“作为联合利华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之一,中国对我们的全球业务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利华大中华区总裁、美妆与康健事业部总经理陈戈日前在接纳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联合利华将继续推动行业在数字化转型、绿2026-10-08
数据来源:国铁集团CR400AF—S型列车驶过重庆。龙 帆摄人民视觉)CR400BF—GZ型列车行驶在京哈高铁线上。国铁哈尔滨局供图CR300AF型列车行驶在海南东环高铁线上。蔡 晶摄人民视觉)CR42026-10-08
2026-10-08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大力发2026-10-08
提升涉侨司法救援质效、加强涉侨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检侨合作机制……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继续加强检侨合作进行业务指2026-10-08

最新评论